江西海宸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年产60吨高纯砷半导体材料
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在确定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后7个工作日内,通过其网站、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媒体网站或者建设项目所在地相关政府网站(以下统称网络平台)向公众公告相关环评信息。现将该项目有关环境信息进行第一次公告,广泛征求社会公众对项目建设意见和建议。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
江西海宸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年产60吨高纯砷半导体材料技改项目
2、项目选址
项目位于新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金华工业园
3、项目概要
江西海宸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是江西省唯一一家集研发、生产、销售高纯砷、砷化镓产品的高科技技术企业。公司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纯材料生产提纯技术,2011年4月,在新余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金华工业园投资建设年产60吨高纯砷半导体材料项目,项目以金属砷为主要原料,经金属砷氧化、三氧化二砷蒸馏、还原、金属砷升华提纯等工序,制得高纯砷(6N)半导体材料。2012年8月,该公司年产60吨高纯砷半导体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取得环评批复,江西省环保厅以赣环评字[2012]260号文予以批复,同意项目建设;2013年2月,江西省环保厅以赣环评函[2013]31号文通过项目竣工环保验收。
2018年6月,根据市场需求,江西海宸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拟实施年产60吨高纯砷半导体材料技改项目,主要内容包括:(1)优化生产工艺,调整产品方案并扩大产品规模,由6N级产品调整为6N+7N级产品;(2)增加占地面积,调整平面布置。
根据《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规定,就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现进行社会公示。
二、建设单位及其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江西海宸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新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金华工业园
联系人:张部长 联系电话:0790-6769899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机构名称:中圣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南昌市东湖区三经路47号
联系人:周工 联系电话:0791-83823676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准备阶段,收集相关文件,进行初步的实地调查;第二阶段为正式工作阶段,进一步进行工程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并进行环境影响预测和环境评价影响;第三阶段为报告书编制阶段,其主要工作为汇总、分析第二阶段工作所得的各种资料、数据,给出结论和建议,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
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工作内容包括:评价总论(包括确定项目的评价工作等级、评价标准、环境保护目标等)、建设项目概况及工程分析、项目周围区域环境概况及环境质量现状调查、项目的环境影响预测及评价、项目环境保护措施的评述及技术经济论证、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环境保护管理与监测计划、公众参与意见调查、环境影响评价结论与建议等。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众意见调查将分为网上调查和书面调查两种方式进行,公众可以通过网络对本工程的建设对环境的影响以及在环保方面应做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同时对项目建设地周围较近相关区域内的人员我们将采取问卷调查的方式进行公众调查,调查内容将涉及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态度、公众认为项目建设对环境的影响以及项目应采取的改进的环保措施等。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若您对此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请于公示之日起反馈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来电、传真、来函均可。在该项目环评报告书编制过程中和报告基本编制完成,报送审批前,建设单位还将举行第二次公示,在此期间公众仍可以通过网站提交、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传真、写信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自己的意见。
公示时间:即日起十日内。
江西海宸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20日
公参调查表